我想要自由,但人活在世上,有各種的責任,我就失去自由了嗎?
針對這個主題,我寫一個故事和從東西方哲學思想,來探究。
故事內容:
1. 恐懼與逃避
語菲站在夜色沉沉的車站,手中的車票微微顫抖。她望向黑暗中緩緩駛來的巴士,她感到莫名的悲哀。
過去的十年,她的世界如同崩塌的廢墟。
她曾經是個樂觀積極的人。當命運接二連三地重擊時,她開始懷疑自己是否還有力量承受——不孕的診斷像宣判婚姻的破碎,丈夫的生意失敗讓他變得暴躁,語言與肢體的暴力,讓她渴望的家庭溫暖,充滿不安全感。娘家的狀況同樣混亂——父親車禍後被迫退休,母親重病,姐姐罹患人格分裂,家中經濟陷入困境。
她曾嘗試堅持,試圖做一個能夠挽救一切的女兒、妻子、姊妹,但當她自己也病倒時,她終於崩潰了。
「我無法再承擔這一切……」
於是,她選擇了逃避,躲到無人認識她的小鎮。
2. 冷漠的自我保護
來到這個陌生的小鎮,語菲將自己與過去的世界完全切割。她租了一間狹小的公寓,白天在補習班,賺取僅夠生存的收入。夜晚則透過閱讀,回歸自己的內心,沈澱自己,鍛鍊自己的身心,她不與人深交,不談論過去,也不思考未來。
這是一種冷漠的自我保護。
她開始變得習慣孤獨,獨自種植香草植物,習慣把自己的煩惱藏在烹調料理裡。她告訴自己:「我只需要活下去,不需要再承擔任何人的生命。」
但即使她努力裝作無所謂,那些傷痛依舊如影隨形。
每當午夜夢回,她總會夢見母親躺在病床上的身影,或是父親因失智而迷路。姐姐歇斯底里的呼喊,自己站在充滿迷霧的森林裡,卻怎麼也找不到出口,走不出去。
3. 轉折:哲學中的救贖
直到有一天,她在書店偶然翻閱一本哲學書,書中寫道:
「真正的自由,不是擺脫責任,而是擁抱它。」這句話如雷貫耳,讓她的心猛地一震。
她開始思考,自己所謂的自由,真的只是孤立無援地生存嗎?
她想起佛家的智慧:「執著於過去的苦痛,便無法真正放下。」
這時她疑惑,如果真正的放下,不是切斷一切,而是接受並轉化。那她是不是以為逃避就能擺脫一切,得到解脫,反而因此失去自由?
4. 承擔與創造
於是,她決定回去。
回到家鄉後,她發現一切都變了。
母親幾天後離世,父親的失智更加嚴重,姐姐還在治療中,而丈夫則在經濟低谷中掙扎。她沒有時間再讓自己沉浸在懊悔裡,因為現實不允許她停滯。
她開始承擔家中的責任,辦理母親的後事,安排父親的照護,陪伴姐姐進行治療,並與丈夫共同創業,建立了一間工作室,推廣她多年來的養生觀念,將自己的經歷轉化為創作,鼓勵同樣遭受疾病痛苦的人。
「創作,是我唯一能讓傷痛有意義的方式。」她對丈夫說。
她將那些過去不願面對的記憶寫下來,在寫作平台發表,讓這些曾經壓垮她的負擔,轉變成療癒他人的力量。
5. 最後的自由:追尋自我
多年後,她內心深處仍有一個未完成的夢。
她想走出婚姻,去尋找真正的自己。
這一次,她的離開不再是逃避,而是選擇。
她想回到創作的世界,開始獨處,回憶過往的創傷。
她坐在靜謐的房間裡,翻開日記,每寫下一個故事,就是一次的放下與原諒。
她寫下童年時母親的嚴厲管教,也寫下婚姻裡的痛苦掙扎,寫下那些她曾不願觸碰的傷痕,也寫下自己如何一步步走出黑暗。
創作成了她的救贖,讓她學會與自己的過去和解。
在創作的過程中,她漸漸釋懷了過去的痛苦,也終於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義。
「我的決定,我負責。」
這不再是一句充滿壓力的話,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信念。
她終於明白,自由與責任,從來都是一體的兩面。
哲學思想
東西方哲學對「自由與責任」的思考雖然有異,但核心問題皆涉及個人選擇的自主性及其伴隨的道德與社會責任。
西方哲學的視角:自由與責任的契約
西方哲學中,自由與責任的關係常與個人主義、社會契約及倫理責任相關。
1. 存在主義的自由觀(薩特)
法國哲學家讓-保羅·薩特(Jean-Paul Sartre)認為:「人是被判定為自由的」,即個體擁有完全的選擇權,但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。
他批判「惰性選擇」——若個人將選擇權交給他人,或歸咎於環境,那便是一種「惰性」,違背了人的本質自由。
在這樣的觀點下,「我的決定,我負責」是個體存在的基本要求。
2. 康德的道德自由
伊曼努爾·康德(Immanuel Kant)提出「自由即自律」的觀點:真正的自由不只是選擇權,而是依據理性選擇道德正確的行為。
他認為,人應遵從「道德律令(Categorical Imperative)」,即我們的行為應當符合普遍道德規範。
換言之,自由不是無限度的個人意志,而是內在道德的約束——你有自由決定,但必須為決定負責,並且確保它符合道德規範。
3. 社會契約論:自由與社會責任
盧梭(Jean-Jacques Rousseau)在《社會契約論》中指出,個體自由需與集體福祉平衡。
雖然我們有選擇的權利,但真正的自由建立在「共同體」的基礎上,因此個人的決定不能完全脫離社會責任。
這說明「我的決定,我負責」不只是個人責任,也牽涉對社會的責任。
東方哲學的視角:自由與和諧的責任
相比西方哲學強調個體自由,東方哲學更關注「自由與責任的和諧關係」。
1. 儒家思想:自由建立在道德責任上
孔子強調「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」,認為真正的自由來自於個人對社會道德的承擔。
孟子進一步提出「人性本善」,主張自由應當與「內在的善」一致。
在儒家思想中,自由並非個人隨意的選擇,而是在道德規範下的自主決定——選擇符合「仁義」的行為,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因此,「我的決定,我負責」的前提是:「我的決定符合道德標準,我才能負責」。
2. 道家思想:順應自然,自由即無為
老子與莊子的道家思想則對自由有不同詮釋,他們強調「無為而治」,認為真正的自由來自於順應自然,而非強求責任或人為約束。
莊子認為,人應當順應自身與宇宙的運行,而非被世俗責任綁架,這與西方強調個體責任的觀點有所不同。
這意味著,「我的決定,我負責」在道家觀點下,可能不是「強行承擔責任」,而是理解何時該放下對責任的執念,讓自由自然流動。
3. 佛教:自由來自於內在解脫
佛教認為,人之所以受限於因果輪迴,是因為「執著」,真正的自由來自於放下對外在世界的貪求與執念。
責任在佛教中並非來自於社會規範,而是因果法則(業力):個人選擇會帶來相應的結果,因此「我的決定,我承受其果報」。
這與西方的責任概念有所不同,因為它更關注精神層面的解脫,而非社會契約的承擔。
綜合觀點:自由的界限與責任的範圍
共同點:自由與責任密不可分
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哲學,都認為自由並非單純的個人權利,而是伴隨著責任的選擇。
西方哲學強調個體的道德與社會責任(康德、盧梭、薩特)。
東方哲學則強調道德、社會和諧(儒家)、順應自然(道家)、個人因果承擔(佛教)。
差異點:責任的來源與自由的界限
1. 西方哲學:責任來自「個體的選擇與契約關係」。
例如薩特認為,個人完全自由,因此完全負責;康德則強調道德理性決定責任。
2. 東方哲學:責任來自「社會道德、自然法則與因果」。
儒家認為,責任來自道德規範;道家則認為,過度承擔責任反而違背自然;佛教則視責任為業力循環的結果。
結論:真正的自由是選擇的權利,負責的義務
「我的決定,我負責」是自由的基石,但自由不是無限的,責任則是對自由的約束。
西方哲學認為,個人必須透過理性或社會契約來承擔責任,否則自由會變成混亂。
東方哲學則認為,責任應符合自然法則與道德秩序,否則自由將無法持久。
真正的自由,是在理解自身選擇的影響後,願意承擔後果,並在社會與個人價值之間尋找平衡。